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6月20日在二连浩特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艳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上级院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上级院、市委的工作要求为主线,紧扣口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办案、抓管理、抓作风,各项工作持续稳进提升。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宽严相济,追诉犯罪。2020年办理各类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2件61人,依法批准逮捕23件45人,不批准逮捕9件16人;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16件22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9件181人,不起诉9件24人,所办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深化警检协作,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共同实践侦查监督新路径。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4份,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4人;纠正事实认定及案件定性6人;提前介入案件7件19人,涉及追赃挽损案件11件;依法抗诉2件2人,1件1人分院支持抗诉并改判。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针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活动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3份;针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向市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工作、在押人员出所就医专项检察活动、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活动及交付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等,分三个阶段对1990年以来判实刑的刑事案件逐案排查、对2012年以来监外执行案件逐案排查,对排查出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判实刑未交付案件彻底核查,针对案件档案材料不全等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作出说明,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调查核实中。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的监督,审查市法院各类生效裁判文书700余份。强化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审查法院程序类违法案件8件,均已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召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听证会1次。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按照开展“基层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要求,积极落实“四个一”工作任务。2020年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和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全部采纳。与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动行政案件“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的系统治理。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6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其中保护野生动物案件2件,生态环境领域案件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其他领域案件7件,均已收到行政机关整改采纳回复。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已达成调解。
二、增强政治自觉,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检察责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采取轮岗值班形式,深入包联小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袁某某涉嫌在新冠肺炎疫情严控期间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一案,该案系全区首例涉疫刑事案件。联合行政部门先后对二连市多家药店进行检查,防止利用疫情销售伪劣防疫物品、哄抬防疫物品价格情况的发生。适应疫情防控要求,以来信、网络、电话形式接待群众来访;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制度,确保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梁某某等13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前多次介入侦查,固定证据并调整侦查方向,2020年12月11日该案已移送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地生根,与法院、公安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推进案件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涉黄、涉赌、涉毒及2018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在个案办理中是否存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针对我院办理的陈某某涉黑集团犯罪案件、斯某某涉恶集团犯罪案件成立财产处置专班,对两起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监督财产刑执行活动。
积极推进“三城一港”创建。按照创城要求,为助力我市“三城一港”创建工作,我院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组织干警加班加点对包联街路、小区进行集中和跟踪清理、整改,先后更新小区宣传展板、设置分类垃圾桶、施划停车位等,共组织包联活动200余人次,同时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参与支持创城工作,共同做好乱堆乱放杂物清理、停车秩序管理等工作,为居民打造舒适宜居环境。
贯彻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决策部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培训和检察办案,加强对蒙汉双语检察人员的培训,指派优秀双语检察官担任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坚决做好国家通用教材推广使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干警入户宣传推进国家通用教材改革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学生开学时按时返校,包联班级学生报名入学率100%。
三、聚焦社会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多举措保护非公企业发展,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起诉各类经济犯罪28人。开展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非公经济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办理民营企业申请立案监督案件2件。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起诉侵害企业家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4人;贯彻“慎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企业主管人员坚决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联合市工商联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主席、民营企业家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了解企业法律需要,针对性改进检察工作。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01件182人,适用率81.25%;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46件,采纳率94%,一审服判率88%;退回补充侦查14件34人,同比下降58.8%,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8件,同比下降56.1%,“案-件比”低于全区平均值,有效发挥了化解矛盾、消解戾气、促进和谐的作用。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民生民利,聚焦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对牧民休牧期违规放牧发出检察建议,有效制止了春季休牧期的违规放牧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对市场上粉条铝含量严重超标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保障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英烈权益保护,对市场上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冥币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聚焦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针对苏木发生的多起野生动物咬死家畜、草场上发现野生狐狸死体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动物疫病排查、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用心解决民生实事。建设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案件办理查询、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接访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点名接访、预约接访、远程视频接访,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来信来访21件次,均在七日内进行了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回复率100%;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申请立案监督案件7件,均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答复率100%。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办理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切实让当事人感受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7件7人;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人。联合监察委、教科局、公安局、民社局、司法局等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相关制度,邀请市领导共同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形成一体保护体系,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建立“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深化检校共建,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100余人。
四、抓实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建设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下大气力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推到位。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潜心研究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严肃认真的学习研讨活动,2020年共组织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306人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1+1+1”(党建+队建+团建)模式,开展“四深入、四服务”(深入农区,服务农民;深入牧区,服务牧民;深入商区,服务商户;深入社区,服务居民),全面抓好各项工作。在原有党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女检察官党小组,设立党建、检委会、法研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法研、检委会综合工作,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共同提升。组织各类学习讨论51次,开展党建共建活动50余人次,大力加强“学习强国”推广使用,确保线上线下学习无遗漏、全覆盖。积极推行党员“星级评定”管理,组织党员主动亮明身份、践行承诺。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紧盯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院党组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专题汇报;针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开展案件评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预警机制。深入开展“严整顿、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抓“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贯彻落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14件次;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把纪律作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切实发挥奖优惩劣的监督作用。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检察开放日、听证会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1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924条;“二连检察”微信公众号更新各类动态信息121条,其中原创作品69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和法院的制约与配合,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服务口岸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时效性还需继续提升;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监督的实质化还有待增强;三是人员力量不足,二连浩特作为口岸城市,疑难复杂案件多,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工作质效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需继续完善,抓紧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仍需大力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推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检察事业开启新的征程。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为推动口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坚持“稳进”,把服务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主动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主动服务“六保”“六稳”,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敏锐、审慎办好各类重大影响性案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加强民营经济保护。保障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强化监督办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二连建设。
第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实施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民法典要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追诉犯罪同时,对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第三,努力“提升”,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党史和检察史相联系,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优化办案团队建设,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业务监管、业绩考评、员额动态调整、追责惩戒等工作举措。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应用,以智能化管理,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大力整治顽瘴固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恪尽检察职守,自觉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中国北方一流口岸城市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