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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月11日在二连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落实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口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顺应党和人民要求与期待的清晰思路引领检察事业的新发展,以干在实处、争先创优的担当作为赢得了司法公信力的新提升。一年来,我们尽心竭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矢志不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检察信息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积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努力为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用心把服务大局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预防工作,对城乡一体化“精准扶贫”、民族学校新校区工程、非公经济领域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为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创新服务方式,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重大工程建设的必经程序,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金融系统大额贷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0件(次)联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采购、招投标全部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与工商银行二连浩特分行协商确定对公司企业大额贷款和个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坚持引导服务并重,深入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开展预防宣传活动,了解其在职务犯罪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注重平等保护,为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批捕33,起诉78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的硬任务,深入推进平安二连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344,批准逮捕32件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81,提起公诉3844(其中310人为去年受理未结案件),报送锡盟分院517,退回补充侦查22退回公安建议撤案11,正在办理915人,已开庭审理的案件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1人,不起诉决定22人。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增设1个口岸基层检察室,深入群众中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作用,推动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通过信、访、网、电渠道受理群众申诉信访24件,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7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分流完毕,并及时答复来访群众。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拓宽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综合受理平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认识反腐败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办案措施,重视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反贪初查线索8件、反渎初查线索4件);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案件34人,均为大案;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案件26人,其中大案13人、要案1人。

充分发挥预防治本作用,积极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加强释法说理。坚持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分析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发案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共开展警示教育40次、“私人定制式”专题讲座16次,受教育人数达1730人。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和法制宣传活动,开展预防宣传29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提供预防咨询50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法治理念,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对公安机关2015年度立案的386起案件从是否存在错误立案、久立不侦或侦查手段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3件,已监督撤案。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全面实行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通过调卷审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查看网上追逃人员信息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另案处理、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网上在逃人员的监督,有效地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适时介入重大案件侦查12件次,针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对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建议10余次,均被采纳,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通过列席审委会、个案监督、类案对比等方式,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法院的54份一审刑事判决书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量刑是否属于畸轻畸重等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分管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次,并且对5起疑难复杂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注重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在押人员人身安全,切实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了配合到位,监督有力。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共同开展安全大检查14次,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帮教6次,个别帮教17次。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15次、监外执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6次,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监所检察建议书10份,均被采纳,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率达到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向司法局发出1份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力度,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对确有错误的民事执行和调解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进行监督纠正,继续深化不立案、不提请抗诉、不抗诉等案件的说理工作,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共审查民事裁判文书541份。认真开展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共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均被采纳,办理对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1件。

四、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

准确把握中央与上级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审慎稳妥的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一是顺利完成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今年9月份开展了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工作。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12个环节,全院共有11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占原有检察官数量的50%,优化了检察官结构,为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保证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切实做好了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资产衔接准备工作。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年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一)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持续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一是学习教育到位,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建立检察长讲党课、专题讨论、检察课堂、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学习模式,使学习教育载体丰富,成效明显。加强与“新媒体”接轨学习,借助“共产党员网”、“二连浩特党建网”、“二连政法”、“伊林先锋”、“边城微讲堂”等网络和微信公众平台拓宽干警自学渠道,利用本院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和推送相关学习内容,满足了党员多元化、差异化的学习需求,扩大了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了对标思齐,向全国模范检察官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联合举办的三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近距离学习延安精神,掀起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高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征求意见。组织干警坐下来“谈”,院党组先后组织召开环节干部、年轻干警等不同层面多场座谈,班子成员还集中时间分别召集干警座谈,虚心征求对领导班子建设、教育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我院业务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以警示教育助力全市“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助推口岸各行各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先后为市委常委、市委办、民政局、边防大队、安全局和金融机构举办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积极推行“三个一”(即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工作法,切实提高接访水平。扎实开展包联街路、包联小区等活动。先后组织50余人次深入包联街路打扫卫生,对沿街商户进行思想教育。院班子成员多次实地调研,专题研究讨论国检C区、财富大厦包联工作具体措施,为国检C区植树50棵,绿化面积达到400平米,新划停车位184个,清理小广告1000余条,增设核心价值观和居民公约宣传栏,增修路灯30个,增设摄像头25个,维修路面400平米,维修下水管线长度120米,增设楼标和单元门标共计13栋楼,使包联小区得到了全面彻底地改造。心系困难群众,为“一对一”帮扶对象购买饲草料和燃煤,开展“博爱一日捐”、“爱心双助”等募捐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检察干警受到了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教育,强化了宗旨意识,规范了司法行为,坚定了责任担当,司法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二)以党建引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勤廉型领导班子。把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第一要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学党章、学讲话,做笔记、写心得,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等活动,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整体领导素质。在工作中,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整体效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争做工作上的实干家,办案的带头人,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榜样。在廉洁从政上,全面落实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到了戒贪、防渐、慎独,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以能力建设为关键,全面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按照缺什么训什么需什么补什么的目标,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共计40余人(次),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察人员规范司法水平明显提高。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准则》《条例》精神,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考试,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制度要求,加强了干警自律。严格执行《关于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确保司法公正。加强警示教育,努力培养干警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积极开展了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与司法责任制的要求相适应,从根本上解决“庸、懒、散”“粗、拖、浮”等深层次问题,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做到岗位有标准、工作有要求、人人有责任、违规必问责。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盟级先进检察院、盟级集体三等功、创新创优成效显著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亲切关怀,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政法、行政执法部门有力配合的结果,是全体检察人员砥砺前行、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委员,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服务大局的问题上,检察工作与口岸工作大局融合不够,一些检察人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仍然存在,服务大局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上,矛盾风险源头管控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提高。在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问题上,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诉讼监督难题还没有得到更深层次的破解。在规范化建设的问题上,“庸、懒、散”“粗、拖、浮”的问题仍然存在,防治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长效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起来,精细化管理任重道远。在队伍建设的问题上,素质能力与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专业人才缺乏。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勇气和担当,攻坚克难,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口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培育业务工作品牌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服务和保障打造祖国北疆更加亮丽风景线的进程中,实现检察工作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实现法律监督向精准化的新跨越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大局结合的要更加紧密、服务的更加到位,职能履行更加精准、惩治犯罪更加有力、纠正违法更加有效、教育预防更加到位、法律监督质量更高、能力水平更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全力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要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紧扣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充实和改进检察服务措施,认真贯彻我市各项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查处危害改革的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依法打击扰乱各类危害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经济犯罪。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济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防止风险积聚为现实危害。

二是全力维护口岸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对严重刑事犯罪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使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充分运用不捕不诉、量刑建议、刑事和解等措施,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建立形式多样、运用规范的检调对接制度,提高办理信访案件的说服力。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尽力降低社会风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要从清除党执政的“最大威胁”的新高度,深刻认识反对腐败的极端重要性,继续保持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查办案件要保持规模、提高质量,重点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破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突出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扶贫开发、食品药品监管等民生领域案件、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小官贪腐”案件。健全纪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线索的通报、移送等工作。要扎实推进腐败问题源头预防。深化“走出去”预防战略,完善警示教育巡回宣讲和社会化预防宣传长效机制,研究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适用领域和范围,提升预防质量和效果。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增强感染力。结合办案,加强个案和行业预防,改进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的内容和方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参考。

四是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更加自觉地融入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深入贯彻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守底线,坚决防冤纠错。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恪守公正立场,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更加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防范。要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持续监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坚决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要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加强对违法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保持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改变粗放式工作方式,实现检察工作向精细化管理的新跨越

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活动”,持续深入解决“久治不愈”的司法粗放问题,努力完善检察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品质,推动建立精细化检察。一要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严格执行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强化刑事抗诉工作。二要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完善查办职务犯罪程序和措施,健全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初查制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现代化科技手段在职务犯罪侦防中的深度应用。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执纪执法与司法办案的联系协助,加强线索移送和情况通报等工作。三要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推动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着力做到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并重、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并举,充分发挥在职能宣传、线索发现、服判息诉等方面的作用。四要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举报线索流转监督等制度,落实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刑事申诉首办责任制。

(三)不断深化改革,实现检察改革向系统化的新跨越

紧密结合本院实际,抓好“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以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以自治区统一管理为核心的司法管理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保持改革韧劲,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深刻把握司法规律和检察规律,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实现检察人才队伍向精英化的新跨越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助力检察队伍“补钙强身”。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活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加强院党组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任职资格、专项业务、通用技能等实训练兵活动,通过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担重大研究课题等方式锻炼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努力建设一支人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要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保持“赶考”状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口岸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造祖国北疆更加亮丽的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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