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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储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二连浩特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1个预算单位。

(一)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是1个机构;1级预算单位,下设二级单位1,没有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是:政法行政编制23, 实有人数22, 事业编制数5,实有人数2,工勤编5, 实有5人,在职离岗1人,合计:30人。书记员6人,长期聘用法警8,合计:44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08.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6.28万元,增加2.97%,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经费增加4.22万元,人员经费中增加了书记员经费。

支出预算908.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9.12万元,增加3.31%,增加主要是由于书记员经费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0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17万元,占比99.7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2.31万元,占比 0.2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08.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17万元,占比70.36%;项目支出269.31万元,占比29.6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08.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2.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76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66.03万元增加了1.31万元。主要由于书记员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1.46万元,增加4.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36.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46.68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40.71万元,增加了5.9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1.00万元,比上年预算16.78万元增加4.22万元,增长25.1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了4.22万元,增加25.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0 %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2万元,增长25.1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2万元,增长25.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4.22万元,增长25.14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2万元,增长25.14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67万元,比上年减少7.17 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存在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也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6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未公开绩效目标1个,未公开原因为:涉密。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53.1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宇        联系电话:1869744825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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