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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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是: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反贪污作。

     渎职侵权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检察技术部门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政治、纪检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二连浩特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1个预算单位。

(一)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是1个机构;1级预算单位,下设二级单位1,没有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是:政法行政编制30, 实有人数30, 事业编制数5,实有人数2,工勤编5, 实有5. 合计:37.长期聘用书记员、法警14,合计:51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82.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84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经费支出。

支出预算882.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84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经费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8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882.20,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28.61万元,占比 3.2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82.2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59万元,占比70.35%;项目支出261.61万元,占比29.6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82.2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28.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766.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02.34万元减少了36.31万元。主要由于人员转隶,支出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7万元,增加23.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24.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40.71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53万元,减少了12.29万元。主要由于人员转隶,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了2.03万元,增加18.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 100 %。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度的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后进行了调整为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84万元,比上年减少20.78 万元,下降20.05%主要原因是存在转隶人员,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也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9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宇        联系电话:1869744825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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