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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敏:知行合一
时间:2019-12-12  作者:贺俊丽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祝贺小莫!在全省检察官入额遴选考试中,获得全省民行公益诉讼组第一名!”10月底,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的单位群里,该院检察长何莹的一条信息引得赞叹连连,“祝贺小莫!”“小莫棒棒哒!”…… 

  斯其人兮,智于心敏于行。斯敏,是小莫的名字。2016年,因无锡市行政区划改革,莫斯敏被分流至锡山区检察院。时值江苏省进行全省民行检察业务条线竞赛,在无锡市检察机关举办的预选中,莫斯敏一举拔得头筹,被无锡市检察院选定为参加全省竞赛的种子选手,从此崭露头角。

  “检察官您可要帮帮我,我已经被法院判决还钱给姜某了,怎么又被另一家法院要求出庭还钱?”今年初,田某来到该院,请求检察官查一查为什么同一笔借款要被不同法院立案开庭。莫斯敏接待了田某。

  原来,李某与姜某原是夫妻,二人离婚后不久,姜某便代理父亲起诉李某归还借款800万元,并提交其银行账户曾向李某指定的田某等10余人汇款的证据。诉讼中,姜某与李某迅速达成归还8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因李某欠债累累,利害关系人田某等人发现该案可能系李某与前妻和前岳父串通炮制的虚假诉讼,便向检察院反映。

  根据田某叙述,莫斯敏意识到这可能涉及虚假诉讼,便立即着手调查。她到银行调取涉案姜某的账户信息,对资金追根溯源,查明涉案800万元资金来源于某公司1000万元汇款,而该1000万元实际系李某向上述公司所借,并查实李某出具的借条。针对姜某和李某庭审中无异议迅速达成和解及执行情况的异常,莫斯敏与承办法官沟通,确认调解过程中姜某和李某没有对抗,姜某以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查实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并有望执行到位的情况下,却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两个疑点都说明本案极可能存在虚假诉讼,但还需要一个关键点予以确认,那就是姜某是否利用同样证据多次诉讼。莫斯敏利用本院检察监督大数据中心,从裁判文书网搜索比对田某等人的名字,结果发现姜某曾持相同凭证向其他法院起诉田某还款并胜诉。至此,此案系虚假诉讼“板上钉钉”。最终,该案获得法院改判。

  结合办案实践,莫斯敏梳理总结了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心得体会,在本部门实务小课堂上进行讲解,后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清风苑实务App直播授课。

  在同事的印象中,莫斯敏算是知行合一的榜样。从检7年,莫斯敏连续4年承担江苏省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课题,撰写的课题被省市两级先后评为一二三等奖,多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期刊发表。2017年,莫斯敏入选江苏省检察研究人才库。扎实的理论素养孕育丰硕的实践成果。3年来,莫斯敏参与办理民行公益诉讼案件121件。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莫斯敏以民行公益诉讼组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新的征程已然开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 贺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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