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辅助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圆满完成异地办案工作。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该案当事人在鄂尔多斯市的实际,为确保检察办案顺利进行,通过全区警务工作平台向上级法警部门提出异地法警协调履职申请。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司法警察支队呈报内蒙古自治区院法警总队后,自治区院法警总队向鄂尔多斯市法警支队下达协助二连浩特市院法警,为办案检察官提供警务保障的指令。
二连浩特市检察院、准格尔旗检察院法警在办案检察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认真履职,共同完成了检察办案警务保障工作。办案检察官在两地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辅助下顺利完成了办案工作。
此次工作中,二连浩特市检察院和准格尔旗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力一体化使用工作措施》要求,认真落实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向上请示,横向联系”的工作机制,展现了司法警察为检察官提供规范、优质的警务保障,确保检察办案的工作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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