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公布如下:
第四季度,二连浩特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来看,全部来自检察系统,占比100%,且全部为正向填报。
下一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的严格执行,把常态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深化落实铁规禁令越来越严的要求,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确保100%的填报率,避免“零”填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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