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一、依法严惩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彰显司法震慑力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走私野生动物制品等犯罪领域,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生态违法犯罪。2024年以来,受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7件7人,涉及罪名均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共造成159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锁阳、79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肉苁蓉被非法采挖。目前已对上述7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6个月到1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6万元。通过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有效遏制了非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保护了草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在走私野生动物制品犯罪方面,办理一起通过中蒙列车车窗抛物的方式走私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被告人走私狼牙、狼关节骨等野生动物制品共计155件,经鉴定造成狼的草原生态价值损失40.67万元。在对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行为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目前该案已调解结案,被告人已在市级公共媒体上公开道歉。
二、深化公益诉讼职能,织密跨境生态保护网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跨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维护沿边地区生物多样性。2023年,办理全区首例跨境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充分了解跨境野生动物迁徙路线、种群数量和生存状况等情况,全面分析、研究跨境野生动物救护、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向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局积极落实整改,截至目前,野生动物救助保护项目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批准,项目资金70万元已拨付到位,目前正在建设公立野生动物救护站。二连市政府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每年财政拨款30万元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
三、强化区域协作联动,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合力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跨区域协作与公益诉讼效能,牵头召集沿边旗市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沿边旗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就线索移送、联合行动达成一致意见,构建了沿边旗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同下一盘棋”的公益诉讼检察格局。同时与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携手公益守护人和边防派出所,以走访边境地区牧民、实况拍摄记录等方式对三地400多公里的边境沿线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栖息状况和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为全盟跨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可靠数据。2025年3月,向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件,经调查核实均已成案。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采用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位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人员结合办理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例进行分析,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职能和工作成效,有效增强了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与重视。在与行政机关座谈会上,向与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介绍了我院在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履职情况,同时听取了与会单位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议,为口岸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