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第10次(党组)扩大会议,对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主持会议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表讲话,副科级以上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袁万年传达了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全区、全盟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雪东通报了中央、自治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
会议要求,一是压实“两个责任”。要将执纪监督与检察日常工作相融合,完善纪律作风情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导检查机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管党治检真正做到严、紧、硬。二是要认真查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规定”及高检院禁酒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通报力度,促进提升工作效能。要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铁纪律:硬杠杠,推进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举一反三,以案释纪、以案释德,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是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全力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强化内部监督,落实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推动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干部监督等内部监督有机衔接。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教育、谈话警示,扣好廉洁从检的“每一粒扣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让违规违纪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同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中共二连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二纪通〔2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