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轻伤害案件的办理质效,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和溯源治理。2024年3月6日上午,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就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主持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参加了公开听证会。
2023年10月,李某某与被害人赵某某在某火锅店吃饭喝酒,离店时,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二人相互厮打,李某某在火锅店门口将赵某某摔倒在地后用右脚踢向赵某某面部致其鼻子受伤。经鉴定,赵某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充分阐述审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对本案拟处理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前,检察官通过电话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表示对拟不起诉决定没有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社会群众各界代表的意见,对案件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准确公正处理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促进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力度,切实让公平正义及时可见可感,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需求和新期待。